返回

四合院:发展势力,从四九城开始 第四十七章,齐聚一堂的一众小弟

自己的小弟现在已经有点多了,为了不要太引人注目,楚初没有带所有人回院子里。

他把晚上相聚的地点,定在了离院子不远处的一家饭馆。

刚刚到饭馆,小弟们把楚初带到包厢里头,已经点好了菜,赵刚找了过来,拿着两件物品,递给了楚初。

那是他丢失的钱还有死神薯片,被挖出来装着死神薯片的袋子上,还沾着不少的泥土,包着钱的报纸也多出了不少的灰尘。

“秦淮茹那娘们把钱给藏在了茅厕的高墙上,还把那袋子给埋了起来。”

“昨天晚上,我可是看得一清二楚的。”

“这两件东西你先保管一下,等会通知街道办直接带着证据上门抓人。”

楚初坐了下来,丁五给楚初倒上了一杯徐飞亲自酿制的高粱酒,楚初端了起来,稍微品了品。

老实说,楚初不大喜欢喝酒,但这种棉柔回甘的口感,让楚初也是有点上头了,也就多喝了一点点。

按他现在的体质,一点点酒一瞬间就解没了,就算跟文武兄弟一样一直喝,那也喝不醉。

“兄弟们,你们都找到了安家的地方没有,我那个大院不能总去那么多人,时间一长总会有人怀疑上来的。”

楚初现在打算,让兄弟们找一处秘密据点,当作平时碰头的地点,至于自己大院里头,去几个老熟人就行了,其他的没必要都过去。

“楚初,我平时就没有习惯住在哪个地方,哪个兄弟愿意收留我,我就去随意地凑合一下得了。”

“要不然,风餐露宿什么的,我也是早就习惯了。”

说话的人是凌半仙,他又矮小又有点瘦弱,下巴处有一颗大黑痣,上面还长着毛。

而且,他的腿有点长短节,走起来一瘸一拐的。

凌半仙穿着一身中山装,还有一条灰色长裤,中山装在他身上穿着太过宽大,显得很是滑稽。

但没办法,现在凌半仙要是换上道士袍,恐怕走在路上就得让人抓进去关着。

封建迷信这顶帽子一扣上,那基本是别想着翻身了。

“我跟徐文可以直接在酒馆住,我们两个是亲兄弟,老板不会说什么。”

徐飞呵呵一笑,手头在十分利落地拨着虾壳。

丁五没有表态,他跟楚初一起住进的大院,赵刚在街道办工作,自然有宿舍可以安身。

“我晚上给楚哥带几个菜,交给丁五之后就回去了。”

段伟这个大厨子暂时住在宾馆里头,已经跟人家直接租了一个月的房间。

“赵刚,你干街道办的,这附近有没有比较适合的地方,买下来,以后兄弟们可以有事没事去那个地方聚聚。”

要找地方住这种事情,楚初选择直接麻烦赵刚,毕竟他有情报工作的能力。

赵刚稍微想了一下,倒是很快就给出了答案。

“跛子巷73号那里,有一间空置的四合院,暂时没有人居住。”

“房主要用两百多块钱的价格,把那一大间院落给卖出去,那个地方比较偏僻,在深巷当中。”

“如果有需要,我觉得我们倒是可以将其买下来。”

赵刚说完,丁五掏出了三张大团结,往桌上一放。

“身上大钱暂时这么多了,我出一份。”

徐文有些尴尬地笑了笑,他现在身居要职,但却没什么钱,要等下个月发工资。

有钱的兄弟已经陆陆续续地都掏出来了一些,凑起来接近两百块了。

“大家伙,你们的心意我明白,但这笔钱,有可能不用我们出啊。”

楚初看着这群忠心耿耿的小弟,心中那叫一个高兴啊。

自己有如此多的贤才辅佐,霸业可成,汉室可兴矣!

“大哥,此话怎讲?”

楚初这番话说出来,丁五还有点摸不着头脑。

自己这个大哥虽然整人手段不少,但在正经买卖上,可是从来没有刻意让别人吃亏啊。

看着丁五一脸懵的样子,赵刚笑着拍了他一下。

“丁五,脑子多转转,别成天想着深山老林里的那些事。”

“楚哥这是要拿贾家好好出一次血呢,这一次可有贾家好受的了。”

赵刚的解释让丁五恍然大悟,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。

“不好意思,我着相了。”

饭局快要结束的时候,龙二这才匆匆赶来。

他凑到了楚初耳边,说了一些什么,然后拉了把椅子坐下,等待楚初说要怎么处理。

楚初点了点头,嘴角勾起了一抹弧度,不屑地冷笑一声。

他要玩,自己就陪他玩,到时候看看,到底是谁玩死谁。。。

“大哥,第一次见面,没什么好送给你的。”

“按照你的吩咐,我已经淘来了一件宝贝,你仔细看看这玩意。”

差不多该办正事了,凌半仙拿出来一件瓷器,放在饭桌上。

这是一件瓷盘,天青蓝色,厚重,看着温润如玉,让人格外舒适。

楚初虽然不是很识货,但看着这东西观感如此舒服,就知道在后世一定价值不菲。

“这是北宋汝窑,价值最高的一类。”

凌半仙稍微解释了一下,楚初立刻就懂了。

汝窑鼎鼎大名,中国人可谓是无人不晓。

这东西的价值实在是太高了,在后世,可能能跟楚初现在住的四合院干几下子。

“半仙,你从哪里找来的这玩意?”

楚初把这东西收进了系统空间里,对凌半仙从一开始就给自己找来这么一件大宝贝感到无比心惊。

凌半仙喝得有些多了,扯着板牙嘿嘿一乐,拿着筷子沾了酒水,就在饭桌上画了起来。

“一个吃喝嫖赌抽,败光家财的浪荡子。”

“他家祖上是大地主,存下来不少的东西,不过到他这来,已经是当掉了不少了。”

“这臭小子可了不得,正事一件不干,抽大烟玩小旦,那是样样精通。”

凌半仙用酒水在饭桌上大致画出了一个人的样子,踮着脚尖,眼神空洞,嘴角挂着莫名其妙的笑意。

“这人活不过这两年了,他踮脚走路,身子虚浮,鞋子的前半段都快要被磨没了。”

“只有被鬼附身的人,才会在不经意间垫脚走路,他那个样子,想必名字已经在阎罗王的本子里,名列前茅了。。。”

$(".noveContent").last().addClass("halfHidden");setTimeout(function(){$(".tips").last().before("点击继续阅读本小说更多精彩内容,接着读